1、协议支付
客户通过网站、手机客户端或其他渠道登录商户平台进行网络支付时,首次只需向宝付提供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等相关信息,并在商户界面签署宝付及相关银行挂网协议,宝付将上述信息通过加密的方式传送给相关银行验证信息一致后,经手机交易码、静态密码等方式进一步认证后,完成协议支付的签约及/或首次支付,建立业务关联。建立业务关联后,商户即可向宝付发送扣款指令,委托宝付从客户银行账户进行应付款项收取。
2、新代收(商业委托支付)
宝付接受商户委托,向客户开户银行提交申请,为客户的指定银行账户开通代收功能。宝付根据商户与客户的委托收款协议,并依照协议中所约定的代收条件,通过商户发起的代收指令,向客户付款账户所属银行发送代收指令,划扣客户付款账户资金,并结算到商户指定的收款账户。
3、网银支付
以各大银行发行的银行卡为支付介质,商户或客户直接通过银行提供的网银支付功能完成线上付款的一种支付产品。
4、转账支付
客户基于商户的具体订单通过银行(APP或网银)支付,宝付匹配订单金额、付款方、收款方等信息与银行向宝付提供的信息一致后,将订单款项结算给商户。
在客户款项已经到达宝付账户后,如订单匹配失败的,宝付将自动将相应款项退回至客户原付款账户。
5、订单支付
订单支付是面向企业用户,集企业交易信息及支付资金一体化转接的对公网银支付产品,即商户生成订单后,将订单信息(收付款双方账户信息、订单金额等)发送至宝付,并授权宝付通过银联/网联将该笔订单信息发送至付款方开户银行,银行将在付款方企业网银界面展示该笔待支付订单,付款方通过企业网银完成订单核实并完成款项支付的一种支付服务。
6、聚合支付
宝付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账户侧机构,集成的、为商户及客户提供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聚合支付产品使用情况(如入网是否通过、交易是否通过、交易限额等)须以聚合支付的实际账户侧机构(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审核结果为准,宝付不对账户侧机构审核结果负责。
1、代付产品
商户与其客户之间存在业务往来,有款项支付需求,商户先行将代付金支付至宝付备付金账户,委托宝付向商户指定客户银行账户进行款项划付。
(1)针对逐笔划拨代付,商户需将代付资金划拨指令和该笔代付资金所对应的代付指令通过宝付的系统接口提交至宝付,宝付验证确认商户的代付资金的金额大于等于代付指令中的金额与预估交易手续费之和时,商户可将代付资金划拨至宝付备付金账户。如前述验证结果为商户的代付资金的金额小于代付指令中的金额与预估交易手续费之和,则商户需修改代付资金或代付指令直至通过宝付的前述验证,否则商户无法完成代付资金的划拨。宝付在备付金账户收到商户划拨的代付资金后直接按照商户的代付指令完成代付,无需经过商户再次确认。
(2)如出现代付失败退款或代付资金在代付指令操作完毕后有剩余的情形,宝付在代付指令操作完毕后,支持将多出的代付资金原路退款至商户的银行账户。
(3)商户的代付产品用途应符合申请开通代付产品时确认的业务用途。
(4)代付通道所支持的银行卡种及到账时间随银行政策变动,具体以宝付系统的信息为准。
2、账户小额验证产品
宝付向商户提供的对商户指定银行卡真实性、可操作性进行账户验证的服务。
3、结算产品
宝付将商户在宝付后台开立的基本记账户中的资金结算至商户对公银行账户的一种产品服务。
1、分账产品
商户与其合作方之间根据不同的业务合作预先设定收入分配规则,宝付接收支付指令(含订单信息及分账规则等),并根据指令将相应金额分配给各商户的一种产品功能。
2、合并支付
合并支付为多个商户支付订单合并为一个支付订单进行支付,宝付依据各订单信息进行校验,执行支付指令,以提供更便捷的支付体验。
1、资金划拨-B2B/线下打款
商户通过宝付后台跳转的银行界面使用网银支付或通过网银转账或银行柜面转账将资金划拨至宝付的备付金账户。
(1)商户使用资金划拨-B2B产品的,银行转账费用由商户自行承担。
(2)商户使用宝付资金划拨-线下打款产品的,宝付将收款账户信息发送至商户业务邮箱,商户应先行通过宝付商户后台自行添加付款银行账户信息。
2、资金划拨-企业扣款
商户或其业务合作方授权宝付向商户或其业务合作方银行账户的开户行发起扣款指令,并将扣款资金划拨至宝付的备付金账户的一种产品服务。
(1)商户或其业务合作方应提前向其开户银行办理对公快捷/对公新代收/对公商业委托支付业务,并将相关协议ID提供给宝付,授权宝付从其银行账户扣款。
(2)如商户需宝付配置自动扣款规则的,商户应事先向宝付书面提供具体规则逻辑。
1、一键绑卡
客户在商户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后,客户通过商户平台发起银行卡绑定申请时,无需输入银行卡号,只需授权商户将其在商户平台预留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通过宝付提供给客户的开户行,开户行核验客户信息后通过银行页面向客户展示其名下可用于绑定的银行卡列表,客户选择并确认拟绑定的银行卡即可完成绑卡。
(1)商户应确保其客户应为实名注册客户并经商户实名认证通过,商户与客户之间存在真实、合法的合作关系。
(2)商户向宝付提供客户的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并通过宝付将上述信息传输至客户开户行用于银行进行身份核验的,商户应提前取得客户同意。
(3)商户需向客户提供宝付《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及宝付合作的渠道银行的相关服务协议,客户需阅读上述协议后勾选协议并确认使用相关服务。
2、电子凭证
商户通过宝付完成代收或代付交易后,可通过宝付提供的接口,使用订单号请求下载对应订单的电子凭证。
(1)每笔订单请求成功后可下载三次,原则上超过次数限制后不支持再行下载。
(2)商户下载请求成功后须在15分钟有效期内下载凭证,原则上逾期后不支持继续下载。
(3)电子凭证按每次商户请求成功数计算宝付应收服务费,即请求成功则计费。如因商户原因造成多次请求,将按商户请求次数进行多次计费。